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拟推荐校医院申报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推荐人事处刘国鼎申报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对以上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于10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65786553 65786116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