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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9-11  |  点击:

各学院:

按照人民网、光明日报教育体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联合发文《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要求,学校将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日制所有在校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 2020 8月以来)。

6.巳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有关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2.经学院研究,每个学院推荐1名,于912日上午下班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勤政楼233同时将电子档发至学工部邮箱xgb@ahau.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材料包括(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 1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2)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 ( 1 2.5*3. 5cm,413*295 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 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lOM )

联系人:李婧

联系方式:65786462


学工部(处) 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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