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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9-01  |  点击: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2022-2023学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的本科学生以及在学风、考风、班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集体,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构建团结、进取的班级氛围,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评优依据

本科学生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安徽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21〕12号)《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1〕22 号)等文件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特点和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学校备案后实施。并对参评班级专兼职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

2、班级成立测评组。综合测评以行政班级或同一年级专业为单位,由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班级成立测评组。成员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学生干部代表原则上包括班长、团支书。综合测评采取个人自评和班级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学生本人对自己一学年的实际表现作出书面总结,测评小组结合个人总结、日常表现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班级内及时公示,一般不少于2天。

3、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班级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复评,复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审核,提交学校研究。

4、校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现场答辩评选产生“十佳班级”拟获奖单位,之后将结果提交学校研究批准。

三、时间安排

线下测评:即日-9月21日(周四)

奖项申报、审核:9月25日前(周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各类奖项申报,辅导员和学院完成审核和公示。

考虑到毕业班级推免,毕业班级可以适当提前。

四、材料报送

10月7日前,按照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签字纸质版材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登记表》(辅导员和学院签字审核)、《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积分量表》(按照测评单位填写)、先进班级汇总表和特殊学生获奖情况说明(比如没有按照R排名等)。

电子版:2022-2023学年退役复学学生获奖名单、先进班级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提炼出班级的亮点和特色)、先进班级汇总表和先进班级申报表。

五、几点要求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综合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2、要严格评审条件,确保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日常体育锻炼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3、各学院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测评各个环节均要保证有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与,学院制定的相关测评细则要符合实际,客观公正。

4、各类个人奖项和先进班级的评奖数量原则上要按照分配的指标执行,“十佳班级”的评选不分配指标,从先进班级中评选产生。学生个人获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称号者,发给两项以上(含两项)荣誉证书,但只发给其中最高奖项的奖金。


附件:

1、2022-2023学年各学院评优指标分配表

2、《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安徽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21〕12号)《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学字〔2021〕22 号)等文件等5个文件


安徽农业大学学工部(处)

202391日